为夯实治理低价无序竞争的制度基础,推动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经营者依法经营 ,多元共治、协同规范市场费用 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当前 ,整治“内卷式”竞争成效不断显现,重点行业竞争生态有所改善,但部分工业品生产领域非理性竞争仍较突出。治理低价无序竞争过程中 ,各方面反映现行费用 法律法规关于成本的规定较为原则,建议进一步明确成本核算要求 。为此,通知聚焦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问题 ,对经营者生产成本的核算基础 、涵盖内容、核算要求、影响因素等作出规定,明确了成本核算的主体 、内容和方式。

一是核算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在必要时组织开展成本调查 ,核算经营者相关成本 。各省级有关部门要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可以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测算行业平均成本。经营者可以根据依法合规经营需要,核算自身个别成本 。
二是核算内容。通知提出成本核算原则上以经营者生产特定产品的个别成本为基础。考虑到部分经营者个别成本无法直接核算,通知规定可借鉴 该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并考虑一定下浮幅度进行核算 。
三是核算方式。通知提出,核算经营者个别成本应当以经审计或经营者提供的手续齐备的账载资料为基础 ,相关成本费用应与产品销售费用 涵盖的内容相匹配,并考虑产能利用率对个别成本的影响。测算行业平均成本可采取普查或者抽样方式,区域成本差异大的行业可以分区域测算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